各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 见》、 《江苏省科协关于加强新时期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 做优对高层次海外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更好服务南京区域科 技经济发展,现拟组建南京市科协海智特聘专家队伍。为做好 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专家推荐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二)中国籍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并贡献力量;外国 国籍者对华长期友好,愿意为中国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 发展贡献力量;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海智工作;
(五)在重要的科技创新领域表现突出(领域见附件1),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与海外高校、 科研院所、科技组织、创新企业、科技园区等具有良好合作;
(七)已与国内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八)优先推荐全国学会外籍会员以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
二、专家分类
根据专家的特长分为4个类别,分别为:
(一)学术类专家,指从事科学研究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的人才。原则上要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相当于教 授职务,或有国内外知名科技公司担任高级研发职务的经历。 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全国学会担任重 要职务的外籍会员优先入选。
(二)产业类专家,指从事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科技创 投、创业咨询等创新创业领域的高级人才。原则上需要具有海 外自主创业或投资创业的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 的创新创业人才等。创办或投资企业获得上市的专家优先入选。
(三)管理类专家,指在组织管理工作中具有丰富的理论 或实践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在重要的国际科技组织、国别组 织担任执委以上委员(或相当职务)的专家优先入选。
(四)综合类专家,指在金融、法律、财务、咨询等领 域具有丰富理论或实践经验的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 金、保险等资本市场的高级从业人员,拥有丰富政策咨询经 验的智库专家、熟悉海内外财税与法律制度体系的财务审计
专家及法律专家等。
三、专家权利
海智特聘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受邀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相关会议与活动,推荐参加 省科协、中国科协组织的相关会议与活动。
(二)通过科协渠道反映意见、建议。
(三)享有科协关于科技政策、科技前沿动态、科协项目 申报信息以及海智计划活动等资讯推送服务。
(四)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奖励、荣誉称号、特聘专家、科 研项目、学会任职等。推荐当选中国科协海智特聘专家的,享 有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推荐资格,优 先推荐申报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政府友谊奖、科协系统发布的科 研项目、中国科协所属学会任职、科技期刊编委等。
(五)对市科协海智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专家义务
海智特聘专家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参与科协组织的人才举荐、项目合作、学术交流、 决策咨询、创新创业等活动。
(二)受邀就海智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意见,服务各类海 智基地建设,受邀担任市科协海智引导资金项目、对外科技交 流项目、中国科协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等各类活动评委。
(三)积极宣传海智计划,推荐海外人才、成果和项目。
(四)推荐优秀人才作为海智专家。
(五)经协商承担科协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推荐程序
(一)请各推荐单位填写《海智特聘专家候选人信息表》
(样表见附件1)并盖章,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 表格发至电子邮箱: nastsxlofoxmail.com。
(二)市科协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 聘为南京市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并颁发聘书。海智特聘专家实行 动态管理,每次聘期为3年。
六、注意事项
(一)专家候选人由在宁学会组织、企业(园区)科协、 高校科协及海智(离岸)基地等有关单位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 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本着客观、公正、 严谨原则推荐适宜人选,并对推荐专家资质和推荐材料真实性 负责。 《海智特聘专家候选人信息表》内容须由专家本人确认 并同意作为候选人推荐。
七、九游会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晓蕾
电 话: 025-83211895
邮 箱: nastsxlofoxmail.com
八、校内申报事宜
请各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材料电子档请于10月12日前发送以下邮箱:lt@jit.edu.cn,联系人:林涛,电话:1891380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