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重点目标任务
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市“创新36条”政策,进一步“聚力创新”,以促进创新资源与市场和产业的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园区建设,加快科技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供给的双提升。2017年,力争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0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2件,专利申请数达6万件,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宁转化20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升0.5个百分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1.宣传贯彻落实“省40条”、“市36条”等科技创新政策。优化创新政策供给,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开拓新媒体宣传渠道,发挥政策辅导员、政策专员作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全市组织区级以上宣传培训超过20场,形成覆盖全市的政策服务体系。开展普惠性政策奖励,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全年科技政策税收减免额达80亿元。
2.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动创新型试点区、试点街道(乡镇)建设,新认定2个创新型试点区,积极争取成为国家首批创新型城市。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部分高校院所试点开展科技成果“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体系,建立科技成果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修订完善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3.推动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有序推动市级行政权力下放,扩大项目经理制试点。推进项目经费改革,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创新券、后补助、基金直投等多种形式支持科技创新。下放经费预算调剂权,允许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的第三方评估。
4.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大科技银行和科技保险对科技创新创业支撑作用,不断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做精做强“宁科贷”特色品牌,持续扩大“苏科贷”合作范围。2017年力争“宁科贷”余额超100亿元,“苏科贷”余额超7亿元,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突破600万元。
二、加快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建设,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能力
5.加快推进南京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抓紧示范区空间规划审批、发布。积极推进生物医药谷、液晶谷、生命科技创新园等重大载体建设,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平台建设。
6.推进高新区争先进位。把高新区作为创新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进一步发挥高新区“一区两园”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月度监测,认真组织年度评价与考核,定期研究改进措施,大幅提升国家高新区在全国排名。推进重大载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落地。
7.促进创新型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建设特色明显、产业聚集的创新型园区,加快一流创新型园区布局建设,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徐庄软件园、新城科技园等园区建设步伐,提升我市省级高新区覆盖面,争创3家省级高新区。
8.打造江北新区创新创业高地。推进编制《南京江北新区科技创新规划》。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全年引进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属研究所、2个国际产业研合作项目、2个知名高校合作科研平台。
三、加快科技平台载体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9.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宁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产业孵化等。制定南京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管理办法,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备案与管理。全年新增2家以上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1—2家省级重大创新载体等协同创新载体。
10.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通信与网络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激光与光电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1—2家市级重大技术服务平台。
11.引进建设高端研发机构。加强创新领域开放合作,举办第六届全球(南京)研发峰会,推动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建设。全市新引进高端研发机构10家,累计达到123家。
四、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2.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式。完善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出台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中心培育计划,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高新技术企业)、高升规(规模以上企业)”培育计划,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增长。2017年,争取新增培育入库企业500家,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0家。
1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保持在88%左右。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和纳税情况,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
14.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具有南京特色的科技服务业,培育一批超亿元科技服务业机构,建设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服务基地。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等政策,实现科技服务业收入增长15%,总收入超2000亿元。
15.提升众创空间建设水平。建立低成本、便利化的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加快建设农业星创天地,争创省级众创社区。全年新增众创空间20家,纳入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少于3家,继续保持数量和质量居全省前列。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资源供需匹配
16.落实校地科技合作协议。发挥南京市校地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推进校地合作,统筹协调校地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推动重大项目和平台在宁落地实施。探索组建南京市技术转移联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和产学研示范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提高技术转移整体效能。
17.建立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库。搭建科技成果信息支撑平台,加强对科技成果信息的分类挖掘,实行滚动式清单跟踪管理,形成我市在宁高校重大科技成果储备库。深入开展科技成果“一表清”工作,推动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8.建立技术专员工作体系。继续开展南京市技术专员聘任工作,打造一支熟悉技术转移规律和产学研工作的技术转移队伍,力争全市技术经济人超过100人。
19.建设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大力推进省市共建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成贤118”科技服务聚集区规划编制。发挥技术经纪人作用,促进线上线下科技成果高效对接。引进20家技术经纪服务机构,组织20场以上专场对接会。
六、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
20.实施高新技术研发专项计划。围绕软件、智能电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未来网络、生物医药、先进激光、南大质子园等项目推进,促进高技术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和高技术优势产业攀升高端,提升高端产业、新型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比重,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稳步增长。
21.实施科技惠民专项行动计划。以技术总集成、项目总承包为路径,启动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绿色低碳四个方面的十大科技示范工程,实施重大临床医学中心、污水处理、土壤修复、科技强警等民生专项。推进市环保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22.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计划。加大农业品种创新、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创建南京白马国家级高新区,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新增8家农村服务超市。
七、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23.争创知识产权强市示范。贯彻落实好《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24.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在我市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产业引导作用和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3.4万件,发明专利授权数达8850件。
25.提升知识产权集中区域实力。强化产业功能布局和知识产权集中度,分步实施《南京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推进方案》,推动在高新区(一区两园)等产业集聚区布局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支持实验区成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26.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2017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平台,筹建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中国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建设,提升“我的麦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水准。通过市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平台,力争全市专利质押融资规模达到3亿元。
27.实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计划。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17年新增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
2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1—2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培育3家市级以上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平台,建立5家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市级以上“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累计达24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增长20%。发布《2016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附件:南京市2017年科技创新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